肥东法院:耄耄老人为养老诉、撤反复,是无理取闹还是另有隐情?
发布日期:2019-03-11 浏览次数:47750
对于赡养案件,人们能够想象到的处理结果要么是驳回无理父母的过分要求,要么是强制执行不孝子女支付赡养费。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却以特殊的方式审结了一起赡养案件。

为养老,父子产生隔阂
现年86岁的韦某是肥东县水利系统的一名退休职工,老伴过世已经十二年,膝下仅有一子徐某在北京定居。韦某一直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虽已是耄耋之年,但身体仍然硬朗。近年来,因独自一人生活,感觉孤独、寂寞,遂想起以“状告儿子”的方式引起儿子对其关注、给予照顾,故多次向肥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徐某返还其赠与的钱物、支付赡养费。肥东法院均作出相应判决,支持了韦某的请求。
然2019年1月韦某又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儿子徐某将其接到北京同住。该院法官凌燕在接收案件后,多次与身在北京的徐某通电话,了解到被告徐某虽在北京工作,但生活、工作压力较大,经济并不宽裕,为方便女儿学习,一家三口与岳母共同“蜗居”在一间30多平的大开间内,不具备接韦某前往北京共同生活的条件。经过多次与原、被告及其亲属的沟通,韦某同意继续在肥东生活,由徐某委托亲属代为照顾,韦某也在开庭前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不料,两日后韦某即要求撤回撤诉申请,不同意由亲属代为照顾。凌燕法官又多次与韦某进行谈心,在法官的感化下,韦某终于同意儿子将其送到肥东养老院生活,并于2019年2月再次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谁知两日后,韦某又要撤回申请。

化矛盾,法院多元协调
经走访了解才知因为韦某平时性格暴躁,曾经在养老院生活期间与他人相处不睦以及宣扬儿子不孝对其不管不问,致使养老院有所顾虑,找了几家养老院都不愿接收。为了解决韦某的养老问题,凌燕法官放下手中的工作,带着韦某找到了辖区内的一家大型养老机构,真实地阐述了韦某父子之间的矛盾,打消了养老院害怕家属弃养的顾虑,并联系韦某所在单位作为韦某的临时监护人,在韦某儿子不能及时赶到时处理韦某的相关事务,养老院终于答应接收韦某。近日,该院就将安排专人跟进,将韦某早日送入养老院安度晚年。
人民法院不仅是审判机关,也是沟通人民群众与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的桥梁。习近平主席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也要求政法机关加强公共服务职能。近年来,肥东县人民法院按照习近平主席的要求,本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原则,在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在审理、执行抚养费、赡养费、农名工工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中,注重与政府机关、基层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不仅化解了社会矛盾,还解决了老百姓的实际困难,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后,肥东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供稿:店埠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