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调解入家门 纠纷解决在社区
发布日期:2017-12-11 浏览次数:25718
今年3月份以来,肥东法院以进驻新审判大楼为契机,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丰富化解纠纷方式方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特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诉调对接中心”,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多元调解,以便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目前肥东法院诉调中心设有2间调解室,配有3名调解员,负责对涉诉民商事纠纷进行立案前调解,同时积极联系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各村委会与社区邀请其派驻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人员担任调解员,把案件解决在基层,并定期交流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多元调解工作机制。截止2017年12月已立案处理多元调解案件共603件,结案545件,为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2月7日清晨,为妥善处理好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本着对当事人双方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及“调和为上”的原则,肥东法院诉调中心工作人员主动进入社区上门调解。今年某物业公司就其管理的多个小区的上百名业主不按时缴纳物业费起诉至肥东法院,因该物业公司有调解意愿,肥东法院立案庭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基于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通过深入业主家中去调解使得当事双方在更轻松的环境下以坦诚的态度去陈述纠纷的由来,更加积极的去解决纠纷,从而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其实也不是啥大事情,没想到法院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到我家中来解决问题。”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获得许多业主的点赞。





通过上门调解,诉调中心调解员充分地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倾听业主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的缘由,充分了解业主抗辩理由的类型,据此做出调解策略与方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定纷止争,并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理性认识矛盾纠纷,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解决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的深层矛盾,也对剩余未缴物业费的业主起到标杆作用,为辖区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与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以上只是肥东法院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这与肥东法院积极倡导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鼓励创新便民举措密不可分。多元调解具有简便、快捷、及时化解矛盾的特点,且经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在使破损的民事关系得到修补的同时,一方面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据了解,《关于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经审议通过,该院将进一步推进多元调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发挥好多元调解机制及时解决民间纠纷、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基层稳定的基础性作用。
立案庭 徐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