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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耍无赖” 拒不执行遭强制

发布日期:2017-12-11 浏览次数:3929

   2017年12月8日上午,肥东县法院重拳出击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并对暴力抗法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威慑力。

    2013年3月,夏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赵某借款9万元并写下借据。没想到却是一借难回,分文不付,赵某多次催要,夏某以种种理由推诿不还。在无奈之际,将其诉至法院。2016年4月,法院依法判决夏某归还所欠赵某的借款。

    判决生效后,夏某没有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查封其名下房产,冻结个人资金账户,并依法对其公告通知所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与此同时,执行人员考虑到金额不大,希望其能主动履行义务,也对被执行人做了大量工作,但夏某及家人置若罔闻,态度蛮横嚣张,扬言谁动他房产就找谁拼命。多次协调无果,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12月8日上午,执行法官尹中权突然发现被执行人夏某正在搬迁,担心后期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迅速上报领导,准备对该“骨头案”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进行传唤。当执行干警一行来到执行现场,正遇到夏某在搬东西,亮明身份后,执行人员给夏某讲述相关法律规定,并劝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夏某仍不听劝阻,依然抗拒执行。劝说无效后,法院对其依法传唤,传唤过程中,夏某拒不配合,语言蛮横嚣张,辱骂执行人员并抢夺警械具,暴力抗法。在法院羁押室,执行法官尹中权向其声明,如若仍拒不履行,法院将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此刻,夏某迫于法律的威严及法官的批评教育,引咎自责,对个人的行为表示悔过,同时书面具结悔过,致歉自己的过错,希望法院不要对他采取拘留,同时主动联系家人送来所欠赵某的十万余元的借款及利息,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供稿:执行局柯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