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 星期五 07:54:06

【提升群众满意度】宅基地纠纷积怨深,肥东法院强势执行守护公平

发布日期:2024-08-06 浏览次数:1819

邻睦风亦暖,家和人自康。我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可邻里纠纷又因各种原因而时有发生,近日,肥东法院执行局就受理了一件近邻因宅基地使用而引发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1994年,申请人叶某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其宅基地所处位置与被执行人陈某老宅相邻。叶某住宅倒塌后仍留有山墙,但并未重建。2019年,陈某在其原宅基地上翻建新房,在翻建过程中将叶某原山墙推倒,并在叶某宅基地范围修建滴水坡,侵占了叶某宅基地,故叶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肥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对在叶某宅基地上加建的滴水坡及其附属物予以拆除,恢复原状”

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未按期履行判决,叶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凌燕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与双方联系,了解到两家积怨已深,已经无法通过协商调解化解矛盾。考虑到陈某在外做生意,常年不在家,为迫使被执行人陈某履行法院判决,凌法官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之下,陈某主动与执行局联系,同意拆除滴水坡。


最终,在我院法官的努力下,联合当地土地管理所、农办、社居委工作人员共同监督,仅用时一天,便将侵占叶某宅基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和附着物全部拆除。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十一天,肥东法院用实际行动打通公平正义实现的“最后一公里”,维护了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终实现。


执行局 杨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