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 星期五 07:53:37

​智力残疾夫妻离婚遇难题 法院调解双方终和平分手

发布日期:2020-10-12 浏览次数:4591

       双方都是患有智力问题的残疾人,无法办理正常的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途径。10月10日上午,肥东县人民法院法官和特邀调解员朱启连成功调解了该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协议离婚。

       案情回顾

       薛某和殷某均患有不同程度的智力残疾。眼看着到了适婚年龄,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里能有人陪伴,双方父母决定让两人结婚。

       婚后,由于两人都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沟通也存在障碍,导致矛盾重重。目前,双方分居已三年之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家人经商量后决定让两人离婚。

       但是,就在双方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时,民政局以男方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女方存在智力障碍为由,要求他们去法院走诉讼途径办理离婚。

       法院受理此案后,分流到诉调对接程序。特邀调解员朱启连接受委托,调解此案。如此特殊的离婚案件,对于朱启连而言,还是第一次碰到。在和法官沟通后,朱启连将原、被告双方及监护人、家人都约到了肥东法院家事纠纷调解室。

       调解室内,朱启连先了解了双方的婚姻情况,并通过其家人确认双方确实无感情基础,且分居至今,符合离婚的条件。调解现场,法官助理在核对了二人的监护人后,当场出具了调解协议,随后,原、被告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了离婚协议内容。

       至此,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喜结连理固然是件好事,但如果婚后双方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反而会让生活更加困难重重。婚姻不是儿戏,每个人都应当尊重婚姻,尊重家庭。

立案庭 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