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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网线连千里,“线上调解”显成效(不握手也能言和)

发布日期:2020-09-11 浏览次数:33360

       “当初因为信任所以他才决定和你合伙做生意,俗话说‘买卖不成情意在’,人家也没有过分要求,给付的定金款总要归还,做生意诚信为本的道理相信你也很清楚,对吧!”这是肥东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在线调解一起买卖合同案件纠纷的视频画面。

       9月9日下午,肥东法院特邀调解员刘晓萍正准备对手上的案件进行调解时,得知被告却在河北唐山,原告也无法到现场。于是,在征得原、被告同意之后,刘晓萍与立案庭法官助理罗丹一起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对案件进行调解。


       5月15日,原告刘某和被告赵某经合意就原告向被告购买普通头盔、哈雷头盔共8200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一份《购销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每个头盔单价19元,总货款金额为155800元,原告向被告支付定金62320元,交货时间为5月19日发货,5月22日到货。同时,双方还约定,若被告未能完成订单需无条件退还原告全部定金,并且赔偿原告合同总金额的双倍。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实际支付了72320元定金,但是被告在收款后迟迟拖延无法交货,经原告催促陆续交付了1026个头盔。后因为头盔的市场行情发生巨大变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可被告仍迟迟不退还原告定金款,原告遂诉至肥东法院。法院立案庭收案后,将案件委派给肥东总商会驻法院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晓萍进行调解。

       调解当天,法官助理首先指导当事人通过小程序登录多元调解平台后,再协助特邀调解员登录人民调解平台发起视频调解。通过视频,特邀调解员对原、被告双方都进行了疏通开导,最终促成双方就定金归还时间达成了基本一致意见,被告赵某于9月28日前一次性返还原告刘某头盔定金52826元,支付违约金33174元,合计86000元。

       调解结束,在法官助理的主持下,双方对调解协议内容在线确认并签字认可,特邀调解员在人民调解平台上结案。结案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确认,也可以请求出具调解书来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

       当天下午,由于特邀调解员杨明朝调解的案件当事人也身处在西安,因此在法官助理秦静的协助下,也利用远程视频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表示通过视频调解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方便了当事人,是法院通过多元化解纠纷的又一高效的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自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开始,肥东法院立案庭就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纠纷的力量,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和多元调解小程序,进行远程视频调解,解当事人之急,如今,在线远程调解已成为该院调解的常态化方式,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调解。

据了解,截至8月底,肥东法院的120名特邀调解员共参与5161件案件调解,调解成功2996件,成功率58.05%。

立案庭 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