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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盲盒”不盲目——新型营销策略无可厚非但不可逾越底线

发布日期:2022-02-16 浏览次数:11007

         

       近期,快餐品牌肯德基推出限量版盲盒套餐,引发了一些消费者疯狂抢购。根据这款盲盒套餐的销售规则,要想集齐整套玩偶,至少需要购买6份套餐,而其中稀有“隐藏款”出现的概率为1:72。为此,有的消费者为了集齐盲盒,斥资上万元购买了上百份套餐;有人干脆在网上购买“代吃”服务,上演“买椟还珠”的闹剧。在二手平台上,相关盲盒套餐的价格更是翻了数倍。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文点名肯德基,认为肯德基作为食品经营者,利用限量款盲盒销售手段,诱导并纵容消费者不理性超量购买食品套餐,容易造成食品浪费。

笔者认为,肯德基此次的营销模式从法律层面来看,可能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违反防止食品浪费的法定义务

       关于食品、食品浪费的定义,2021年4月29日施行的《反食品浪费法》,在第二条中规定:“本法所称食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 “本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有采取措施以防止食品浪费的法定义务。对此,《反食品浪费法》在第七条中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倡导节约粮食,反对餐饮浪费,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新时代的消费风尚。肯德基在营销中引入“限量”特别是“盲盒”“隐藏款”等时兴元素,这种“饥饿式”销售手段成功地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欲,继而出现有消费者为了集齐盲盒,甚至斥资上万元购买了上百份套、有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代吃”服务等现象的发生,让消费者陷入了盲目消费、冲动消费的漩涡,导致不理性超大量消费的发生。

       众所周知,鉴于快餐属于限期消费食品的特性,大量超额购买,不可避免会造成无谓的食品浪费,致使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因此,肯德基的营销方式存在合规风险,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的上述规定。


       违背民法典规定的绿色原则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原则系2017年《民法总则》(2021年1月1日废止)新确立的基本原则,在民法典中被完整沿用。虽然民法典在本条使用的是“应当有利于”,其他基本原则使用的是“应当遵循”“不得违反”等表述,但绿色原则其作为基本原则,其约束效力和强度并无差异。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自2013年以来,“光盘行动”已然成为网络热词、新闻热词和最知名公益品牌之一。“绿色餐饮、光盘行动”倡导全社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珍惜粮食。2020年8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决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肯德基作为食品经营者,不能诱导并纵容消费者不理性超大量购买快餐食品套餐。其原因在于,快餐食品属于保质期较短的限期消费食品,大量超额购买,不可避免会造成无谓的食品浪费。由此可见,肯德基的前述营销手段,有悖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绿色原则。


       商家以欺诈手段营销 购买方有权举报和依法维权

       为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第四条中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第五十五条进一步规定了“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若因购买盲盒产生纠纷,本质上属于买卖合同纠纷。购买者除了可以依据“消法”提请市场监督和消费者协会快速维权之外,还可以提起类似于公益诉讼的方式寻求司法救济。

       此次肯德基盲盒套餐事件中,肯德基作为民事法律主体,其营销行为无疑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如何认定其法律行为的效力,亦值得探讨。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是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享有撤销的权利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对此,我国民法典在规定主观期间的同时,辅之以客观期间补充,以实现合同双方利益的平衡。亦即,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最长不超过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均可以行使撤销权,逾期则该项权利消灭。

       据悉,在肯德基盲盒套餐营销规则中,稀有“隐藏款”出现的概率为1:72。这种饥饿式营销,极大地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欲,尤其是对于充满好奇心及攀比心理等不健全消费理念的青少年群体,更容易诱导他们出现不理性消费。

       比如,为获得“隐藏款”,不惜整箱购买。对此,笔者认为,肯德基在此次营销中若没有公开真实概率或者不以显著方式公开,甚至存在虚构或夸大中奖概率,误导消费者盲目消费、冲动消费,其行为则存在涉嫌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请求予以返还大额款项。

       结合上述分析可知,随着盲盒经济的兴起,盲盒已成为一种当下流行的营销模式。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以什么样的方式开展营销,一般属于其自主经营权的范畴,盲盒作为一种新型营销策略无可厚非,但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企业在开展营销时,不能只顾着自己是否赚得盆满钵满,要以法律为遵循,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要在更广范围内考虑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消费者也应该理性消费,擦亮慧眼,力争做到智取盲盒而不盲目取盒。

崔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