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人民法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8 浏览次数:41630
2021年是实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实施节能改造、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进一步推进我院能源资源节约。按照肥东县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文件实施,现对肥东县人民法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项目编号:FDFY2021-05
一、项目名称:肥东县人民法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项目情况:肥东县人民法院分为办公大楼和审判大楼两栋建筑,位于合肥市包公大道与白马山路交叉口。除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及国家法定假日外,两栋建筑一年运行12个月,每周运行5个工作日,每天运行时间为8:00-18:00,电费平均单价0.75 元。
三、项目内容:
2020年度我院电费总计620803.5元,按照文件要求需节电20%。我院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在2020年度电费的基础上,在完成节电20%条件后,实际支付的年度电费与中标电费之间的差额归属中标企业。即支付中标企业费用=中标电费-实际支付的年度电费。
项目要求:能源管理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进行。在节能管理规划和设计时,应采用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的产品及设备
。能源管理能够在现在和将来满足用户的实际要求,节约运行费用,减少设备运行能耗,并要充分考虑系统设计的实用性、合理性,具有完善的管理功能。
四、具体位置:肥东法院办公楼及审判楼
五、最高限价:49.67万元;资金来源:财政经费。
六、项目要求:以业主单位组织相关部门验收为准。
七、合同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根据测评,可以续签1年。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
九、密封报价时须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十、报价要求:
1、纸质投标报价文件一份,密封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图纸及清单报价。
十一、勘察现场:投标单位自行组织勘察,费用自理。
十二、询价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8:00-2022年1月5日17:30时;报名时需提交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询价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17:30时。
投标书投送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肥东法院。
联系人:肥东法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77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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