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室动态】“行政+司法”同向发力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日期:2025-07-04 浏览次数:3065
为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肥东法院以“1+1+N”行政争议纠纷化解机制为着力点,通过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多维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由单点发力向合力攻坚转变
近日,我院与县人社局联合调解了一起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件,原告章某某诉请被告县人社局责令第三人安徽某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履行征缴职责。案件受理后,我院与县人社局联合发力,组织双方开展调解,通过与第三人沟通协商,成功说服其为原告缴纳社保,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该起行政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我院通过用足用好司法协作机制,凝聚化解合力的一个生动缩影。自2023年起,我院与县司法局共同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针对行政补偿、政府信息公开、工伤认定等争议多发案件引入行政机关参与联合化解等工作机制已常态化有序运行,为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提供机制性保障。同时,我院先后十余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判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争议焦点,聚焦解决实际问题、关键问题,对成熟度高、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研究确定实质性的解决方案,对复杂性问题积极推动阶段性成效,避免案件久拖不决。自2023年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以来,行政机关参与调解成功的行政案件共166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二、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预判迈进
近年来,我院在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达到100%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确保“出庭出声”“出庭出效”,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和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应诉水平。不断完善“1+1+N”行政争议纠纷化解机制,通过法院主导、司法行政机关协同配合、涉诉行政机关参与化解的模式,形成了优势互补、多方联动、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同时,在肥东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专设行政立案、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对行政复议前置案件及更适宜通过复议化解的争议,引导当事人前往行政复议窗口先行申请行政复议,满足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便利需求,推动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三、由解决终点向管控起点转型
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才能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在朱某、张某某等人诉某镇政府行政补偿纠纷系列案件中,我院积极发挥“调”的最大公约数,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消除行政机关“不愿纠、不敢纠”的顾虑,分析案件的争议焦点,指出被诉行政机关可能存在的败诉风险,促使其回到调解的路上,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为实现把纠纷化解在源头,我院通过发送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司法建议,邀请涉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方式,引导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确保程序合法性,促进执法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助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协调,全面提升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我院定期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参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大讲堂”培训,有力推动行政审判质效与行政执法水平双提升。
今后,我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探索,持续推进府院联动工作高效、实效、规范化运行,进一步发挥“联”的优势,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行政庭 于露润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