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 星期五 06:36:03

撮镇人民法庭办公区环境维修改造整治项目

发布日期:2024-10-08 浏览次数:14607

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提升人民法庭良好形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根据合肥市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文件要求,肥东法院拟对撮镇人民法庭办公区内进行环境维修改造整治(包括停车场地改造、杂草清除等)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项目编号:FDFY2024-03

一、项目名称:撮镇人民法庭办公区环境维修改造整治项目

二、项目情况:根据院方要求进行施工

三、工程量情况: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提升人民法庭良好形象,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根据相关财政规定,现对撮镇人民法庭环境进行整治维修改造(包括停车场地改造、杂草清除环境整治等)项目进行招标询价,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投标。详见附件。

四、具体位置:肥东县撮镇人民法庭院内

五、最高限价:8.4万元;资金来源:财政经费。

六、施工要求:监理和业主单位组织相关部门验收为准。

七、工期:15个工作日

八、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证件。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

九、密封报价时须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十、报价要求:

1、纸质投标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密封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图纸及清单报价。

十一、勘察现场:投标单位自行组织勘察,费用自理。

十二、询价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8:00-2024年10月10日17:30时;

报名时需提交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

询价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7:30时。

投标书投送地址:肥东县店埠镇白马山路1号

联系人:肥东法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7770169


附件:

1. 维修改造工程量清单

2. 撮镇法庭停车场地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