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肥东法院第八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执法办案推进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7-25 浏览次数:3507
7月24日晚,肥东县人民法院召开第八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执法办案推进会,院班子成员、审委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带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陈文清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自信自立等内容。


在随后的党组执法办案推进会上,监察室通报最高院“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李劲松通报《人民法院民生呼应专报》(第13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程功宣读县法院落实全省中基层法院落实2024年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相关任务分解,审管办传达全市法院上半年工作总结暨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会议精神,通报审判质效情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围绕发改案件提升案件质效依次发言。

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峰在作总结讲话时,肯定了今年以来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下一步如何提升案件质量提出四点要求:
一、办案要保持“四心”。要有敬畏之心、为民之心、公正之心、担当之心。要从质量、效率和效果三个维度去衡量,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解决矛盾,杜绝案生案、案生访,维护社会稳定。要在法律框架下,把握好裁判尺度;要在社会认同的公正标准下,整体衡量,不能个案机械认定。牢记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
二、办案要常态学习。要建立学习机制,各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学习,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全员参与学习。要明确学习内容,实现对某一类案件的针对性学习和法官如何庭审调查、书记员如何做好庭审记录等的整体学习。要切实形成学习成果。
三、办案要查清事实。庭前提前沟通通知一步、庭中对当事人不清楚的举证多释法一步、庭后多组织调解一步,查清事实、厘清责任、讲清理据。要穷尽举证责任,通过庭前督促举证,庭中引导举证,尽可能在一审中穷尽举证责任,避免因出现新证据被改发的情况发生。
四、办案要切实尽责。进一步细化完善“四类案件”监管和阅核制度,通过阅核、监管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充分发挥专法会、审委会的指导作用,引导法官形成使用“法答网”“案例库”等平台的习惯,统一司法理念和裁判尺度。
审管办 赵伟杰、张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