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 星期五 06:36:05

公告四

发布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6212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皖0122破12号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长沙浦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8月31日裁定将安徽必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交由本院审理,本院于2022年9月14日裁定受理该案,并指定安徽万舟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必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徽必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安徽必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齐云山路与花亭湖路交口百利中心北塔19层1903,联系人:蒋龙俊;联系电话:15155105369)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安徽必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应尽快向管理人移交企业资产、企业印章和账册等资料,安徽必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10月19日上午10点在本院第九法庭(地址:安徽省肥东县包公大道肥东县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案案情简单,本院决定根据《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对本案适用简化程序快速审理。

       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