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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扣押豪车促案执结

发布日期:2021-01-27 浏览次数:7129

“法官,您好,我现在来履行义务,之后能把扣押的车开走吗?”“可以的。”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扣押被执行人车辆,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武某与陶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要求陶某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武某货款368990元,判决生效后,陶某并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经网上总对总查控,执行法官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陶某名下有一辆某品牌豪华轿车,虽然执行干警已在车管所对该车进行查封登记,可仍未能掌握车辆的行踪,而申请人也不知道该车的具体下落,造成该车一直未能实际控制。

根据前期调查情况,执行法官分析认为该案执行的关键在于找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这辆豪车,于是迅速启动紧急行动机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速来法院处理执行事宜。被执行人陶某来院后,否认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一方面约谈陶某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派法警在外观察陶某是否开车前来。果然陶某将豪车停在院外,执行干警随即扣押豪车。面对这一情况,陶某不得不交出车辆钥匙。执行法官告知陶某,如若不履行义务,将依法对该车辆启动拍卖程序,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抵偿债务。几天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陶某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随后,执行干警将扣押车辆返还陶某。

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历时不到十天,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局 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