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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债不消”,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接手债务

发布日期:2021-01-20 浏览次数:6801

 

在被继承人死后,会按照遗嘱将所剩的财产分给继承人,那么如果被继承人留下的不止财产,还有债务的时候,这笔债务应该怎么办呢?

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主持调解,三位继承人在约定日期前向谢某归还了一部分欠款。

调解过程

谢某同袁某系亲戚关系。袁某先后以帮助朋友周转资金、参与朋友工程为由,在2017年1月5日和2018年1月28日,分两次从谢某处借得十余万元。两次借款双方都约定了还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但袁某两次都未履行还款约定,在谢某的多次催促下,仍未足额偿还。

2020年6月,袁某去世,其遗产和债务由妻子王某、女儿袁某女、儿子袁某子三人共同继承。后来,谢某多次与袁某家人商谈还款事宜,但均未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经济利益,谢某一纸诉状将三人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以及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的债务纠纷。经调解,最终,各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三名被告应当在2021年1月1日前向谢某归还三万余元,逾期不还则需额外支付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由三被告承担,保全费则由原告方支付。

                                                           梁园法庭 戴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