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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肥东法院荣获全市法院集体三等功

发布日期:2020-03-23 浏览次数:14152


      日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合中法〔2020〕3号《关于表彰全市法院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决定给予肥东县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给予肥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内设机构集体嘉奖,给予费维斌、石磊两名法官个人三等功嘉奖,给予人民陪审员刘涛个人嘉奖。

     

      获悉此佳讯后,肥东县委书记孙良鸿作出重要批示,总结肯定了肥东法院取得的丰硕成果:“2019年,县法院积极开展争创工作,克服人少案多矛盾,依法行使审判权,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服务中心工作,解决执行难、涉诉、辅助事务外包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荣立集体三等功,殊为不易,望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庆贺!望乘此东风,再发力,再攀登,早日争创全省一流法院。”肥东县委政法委书记吴立新同志也批示祝贺取之不易的成绩,同时寄予殷切期望。

      取得的荣誉和县领导的批示既是肯定和鼓励,更是希望和鞭策,肥东法院干警们定将殊荣作为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昂扬的斗志,攻艰克难,以更高的业务素养,勇于担当,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开拓进取,汇聚不懈发展动力,争创全省一流法院。


      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是肥东法院全体干警的辛劳付出和坚守。

      肥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承担着立案登记、多元解纷、诉调对接、繁简分流、信访、评估拍卖鉴定以及与审判辅助外包公司对接等多项审判辅助职能,是集审判业务与综合管理于一身的综合性机构。

      该庭曾被评为2005年全市法院先进集体、2007年文明接访室、2017年和2018年全市法院先进集体、2019年三八红旗集体。全庭现有干警31人,在编25人。2019年立案15674件,较去年增长了41.49%。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建立速裁快审工作机制。2019年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4522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44.13%。

      2019年以来,肥东法院立案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信息化为依托,结合本院实际,以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法官的“双向服务”理念为引领,以集约管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一站式诉讼服务为支撑,以更快实现“方便群众诉讼、为法官减负”为目标,积极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搭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全面打造集约高效、便民利民、多元解纷的现化代诉讼服务体系,满足了人民群众司法诉讼需求,进一步推进了阳光司法。



      费维斌同志现任肥东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同志能认真学习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大的使命担当推进专项斗争。

      费维斌为了完成各项扫黑除恶审判工作任务,顶住巨大压力,牺牲休息时间,自觉加班加点,每天来的最早,走的最晚,全力以赴,以最快的时间吃透案情,发现总结问题,并就存疑部分有针对性地与公诉人多次沟通,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撰写出近10万字的审理报告;他对庭审的各个环节制作详细的前期预案,对针对庭审中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制定应对处理方案,他所办理的案件都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石磊同志现任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该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得个人嘉奖1次。该同志忠于党的司法事业,坚定法治信仰,工作勤恳。

      在执行过程中,该同志善于学习,勇于担当,2019年累计承办各类执行案件425件,执行结案413件,执行到位金额三千五百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执行质效,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兑现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刘涛,肥东县水务局副主任,2019年6月27日,被肥东县人大常命为“肥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该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后,为了能忠于职责,自觉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陪审工作能力。

      随着陪审水平在学习锻炼过程中得到明显的提升,合议庭合议案件时,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严于律己,做公正司法的模范,他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周围的同事和朋友听,以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到目前为止,该同志参与审判的案件中无一例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