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繁简分流进行时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提速推进繁简分流
发布日期:2020-03-17 浏览次数:5111
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在北京、上海、安徽、广东等15个省(区、市)启动为期2年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肥东县人民法院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推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
3月初,肥东法院在受理了梁某起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通过该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因疫情防控,调解员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在线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立案庭在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当日便将司法确认裁定书送达给当事人。“感谢法官和调解员,我的案件这么快就就解决了,还节省了1000多元的诉讼费用”,申请人梁某很感谢法院的高效流程。
肥东法院作为民诉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之一,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全面推开此项改革试点工作。近期,该院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进一步优化司法确认程序。试点以来,该院共受理司法确认案件135件,全部予以司法确认,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促进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合理有效配置,提升了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